交通部 公告
發文日期:
110/11/18
發文字號:
交航 (一)11098002232
主 旨:
預告修正「未滿十八歲及女性船員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」第二條草案。
依 據:
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。
公告事項:
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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