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 令
發文日期:110/09/02
發文字號:交路 (一)11082003534
發文主旨:修正「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」第三條、第二十七條之一。 附修正「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」第三條、第二十七條之一
本文電子檔:11082003534
附件電子檔:11082003534_2_1